1.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投資人條件(4選1): (1)資深企業家 a. 有3年以上的創業與經商經驗 b. 經營的公司(最多兩家)過去一年的營業額達到2億新幣或以上 c. 公司過去3年的年均營業額達到2億新幣或以上 d. 若公司屬於私人所有,申請人需持有至少30%的股權;若是上市公司,申請人必須是最大個人股東之一 e. 公司屬於新加坡經濟發展局(EDB)指定行業類型 (2)企業家二代 a. 直系親屬(父母)持有申報公司至少30%的股權,或是最大股東 b. 公司過去1年的營業額達到5億新幣或以上 c. 公司過去3年的年均營業額達到5億新幣或以上 d. 申請人在公司擔任高管、董事會成員等核心管理層職位 e. 公司屬於新加坡經濟發展局(EDB)指定行業類型 (3)企業創始人 a. 申請人是公司創始人和最大個人股東之一 b. 公司估值達到5億新幣或以上 c. 公司必須獲得知名風險投資公司或私募股權公司的投資 d. 公司屬於新加坡經濟發展局(EDB)指定行業類型 (4)家族辦公室負責人 a. 有5年以上的創業、投資或管理經驗 b. 有至少2億新幣的可投資產淨額 c. 可投資資產淨額包括除房地產的金融資產,如銀行存款、資本市場產品、集體投資計劃、人壽保險保單、其它投資產品繳付的保費等